【中國數字視聽網訊】5月1日起,新的《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辦法的第十二條明確規定,以LED戶外電子顯示屏形式設置的戶外廣告和招牌每天22:30至次日7:30禁止開啟。5月1日當晚,新快報記者巡城發現大部分商圈的大型LED屏幕戶外廣告都能做到準時甚至提前關閉。但是,目前仍然缺乏對于LED廣告牌超時開啟的罰則。
由于新實施的《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缺乏罰則,配合新管理辦法的執法配套細則也未出臺,導致城管部門在管理超時開啟的廣告牌時顯得綿力。
戶外廣告違規暫無罰則
新辦法中,第十二條明確要求LED戶外廣告屏禁止每日22:30至次日7:30開啟。但是相關的條例并沒有配備相應的罰則。市城管委相關專業人士也承認,目前也沒有其他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對該項內容有相應的規定。
那么,城管部門將如何監管落實LED廣告屏不會超時開啟?市城管委景觀處方面近日回復新快報表示,可以通過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和公眾監督舉報等方式予以落實。“但是通過技術手段實現統一監控,應該是行政成本最低而效率最高的方法。市城管委正在結合外地城市的工作經驗,研究落實相關措施”。
各部門分工尚未明確
市城管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新辦法剛剛出臺,圍繞辦法的具體操作細則還在研究尚未出臺。“因此,在管理戶外廣告的過程中,各部門怎么分工尚未明確。”
而市城管委景觀處方面近日回復新快報時也表示,新規出臺后,針對戶外廣告的巡查執法火力將繼續落在嚴控新建搶建違法戶外廣告。“‘五一’以后開展的違法戶外廣告整治,將由執法部門根據既定的整治工作原則開展——2013年1月1日后新設置的違法戶外廣告一律拆除;2013年1月1日前設置的,隨該區域戶外廣告設置規劃落地實施同步開展整治。”
霓虹燈廣告徹夜照樓房住戶希望納入熄燈范疇
《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未對霓虹燈廣告牌關燈時間作出規定
新快報訊針對LED戶外廣告牌,新辦法中的定義是“以發光二極管電子顯示屏形式設置”的戶外廣告牌。這樣相對專業的定義,令不少普通市民難以理解。此外,對于一些徹夜不關的大型霓虹燈廣告牌,也有市民建議納入熄燈的范疇。
滾動字幕是否屬LED?
記者巡城時發現,全市幾乎每家銀行門口都會懸掛有滾動字幕廣告牌。這類廣告牌幾乎都是徹夜不滅的狀態。
前日22:30過后,在康王路華林國際廣場,門前的大型LED屏早已漆黑一片,但是出入口的LED燈箱依然不停滾動播出招商信息。在華林國際B館值班的保安介紹,大屏幕一般在傍晚下班時就會關閉,但是走馬字幕的滾動燈箱一般會通宵開放。
這些面積較小的字幕廣告牌是否屬于22:30后必須關閉的LED廣告牌?記者通過12319城管投訴熱線咨詢,但接線員表示,并不清楚此類屏幕是否屬于LED范疇。
“如果要關掉招牌的LED燈,我們擔心客人晚上回來找不到。”人民中路旺佳賓館外墻的招牌一開始使用霓虹燈勾邊的,幾年前改成用LED電珠填充字框內部,因為這樣子通宵開著也比較省電。但前臺值班員說:“如果這也算LED屏幕需要關閉的話,有些初來乍到的客人晚上回來很容易找不到原來的位置了。”
霓虹燈很亮也該管管
本次實施的新管理辦法中未對另一類發光廣告招牌霓虹燈的關燈時間作出規定。新快報記者走訪發現,對比起LED電子屏幕,霓虹燈廣告牌數量更多,分布更廣,不少還有閃動效果,到深夜都不熄燈,受影響的住戶苦不堪言。
住在江南大道華海大廈附近的邵先生就深有體會,他說,最近小區附近的富力天域中心正在招商,近10米寬的霓虹燈招商廣告牌掛在數十層樓高的外墻體上,徹夜通明。“我家臥室窗口離廣告牌起碼有300米遠,可仍然被照得睡不著,現在只能用厚窗簾遮得嚴嚴實實,空氣流通不好也沒辦法了。”
邵先生認為,對比起設在臨街商鋪商圈的LED顯示屏,掛在高層建筑的霓虹燈招牌亮度更大,影響面更廣,更加擾民,他希望相關部門也出臺法規對此進行管理。
(編輯: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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